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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法律评论(集刊)
集刊 - 半年刊
  • 朝阳法律评论(集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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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期刊简介

  •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(半年刊),由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在朝阳老校友、中国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,从旅台校友手中接办原朝阳大学《法律评论》杂志而改名复刊。秉现设有朝阳文萃、论文、评论和译文等专栏。

  • 基本信息

  • 期刊名称:朝阳法律评论(集刊)
  • 主管单位:
  • 主办单位: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
  • 国内刊号:【集刊】
  • 国际刊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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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学科分类:社科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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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1、期刊状态:知网、维普收录到2020年第1期,暂无更多出刊信息!

      2、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。

      3、出刊日期:半年刊,一年出版2辑。

     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

     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征稿启事

      【2020年01期信息】

     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由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在朝阳老校友、中国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,从旅台校友手中接办原朝阳大学《法律评论》杂志而改名复刊。朝阳大学《法律评论》由民国初期著名法学教育家汪有龄、江庸等先生于1923年6月创刊,系朝阳大学校刊,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期刊。

     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秉承“凭着这朝气行健以自强,正气长昭日月光”的朝阳传统,以“传承朝阳法学教育的传统和声誉,扩大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,提升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水平,展示中西法治文明兼容并蓄新貌”为宗旨,不断追求新知。

     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名家荟萃,著名法学家孙国华担任主任,冯玉军教授任主编。现设有朝阳文萃、论文、评论和译文等专栏。

      投稿基本要求:

      1.来稿须未公开发表,不接受一稿多投。

      2.论文应遵守学术规范,内容表述清晰,语言流畅通达,逻辑严谨。

      3.字数一般在8000字以上。

      4.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删节,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说明。

      5.凡在《朝阳法律评论》发表的作品,版权归《朝阳法律评论》编委会所有,《朝阳法律评论》已加入中国知网等数据库,不同意数据库刊载的,请在来稿时说明。

      6.来稿请附中文及英文的篇名、摘要(300字以内)和关键词(3-6个)。

      7.《朝阳法律评论>采用匿名审稿制,由编辑部约请专家评审。请作者将个人相关信息(包括姓名、单位、职务或职称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)单独置于首页,稿件正文勿出现个人信息。

      8.来稿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《朝阳法律评论》电子邮箱,电子文档请存为Word格式并以“作者姓名+文章标题”为邮件名称。

      9.来稿一经决定采用,即发用稿通知;三个月未收到用稿通知,请作者自行处理。

      投稿邮箱:chaoyanglawreview@126.com

     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诚挚欢迎您的投稿!

      《朝阳法律评论》编委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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